近年以来,阜阳市颍东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的工作部署,积极探索法治乡村建设新途径新办法,努力提升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致力于以法治力量“硬核”赋能乡村振兴。
赋能人才振兴,把好法治乡村建设“方向盘”。大力实施“法律明白人”和“学法用法示范户”培养工程,为法治乡村治理工作夯实人才基础。区司法局联合民政、农业农村等部门在全区117个行政村(社区)全面开展“法律明白人”和“学法用法示范户”培养工作,目前共培养了351名以村干部、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村民小组长、老党员等为主的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和108户“学法用法示范户”,成为群众找得到、用得上的“法治带头人”和“生活贴心人”。
赋能组织振兴,筑牢法治乡村建设“压舱石”。按照“储备一批、培育一批、推荐一批”的工作思路,完善民主法治示范村“培育库”管理机制,对全区117个行政村进行系统排摸,选取基础条件好、创建热情高、法治氛围浓的村(社区)培育成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截至目前,全区共有1个村被命名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11个村被评为省民主法治示范村;63条村(社区)被评为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赋能文化振兴,激活法治乡村建设“新动能”。一方面,通过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法治元素融入村(社区)公共休闲空间,因地制宜建成了颍东区宪法法治文化主题公园、民法典法治文化主题公园等(共8个)集法治文化熏陶、休闲娱乐观赏等功能于一体的区级法治文化阵地。另一方面,结合“3·8”“3·15”“4·15”“6·26”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各镇各部门开展了“法治红灯笼 照亮千万家”“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乡村振兴·法治同行”等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法治宣传活动,让法律知识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进一步提升基层群众的法治意识和基层干部的乡村治理能力,在全社会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盛程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