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还债务想歪招,租车质押骗借款,“空手套白狼”把自己“套”入狱。近日,无为市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租车质押”诈骗案。
2022年12月,卜某在欠下高额债务无力偿还的情况下,分别伙同牛某甲、朱某、高某、牛某乙,采用伪造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的方法,先后四次安排牛某甲、高某、牛某乙假冒车主,将卜某租赁的四辆轿车质押给被害人张某,以支付高额利息为诱饵向张某“借款”,共骗取张某50余万元。
案发后,被告人卜某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到案,被告人高某、朱某、牛某甲、牛某乙主动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卜某等人赔偿被害人张某经济损失53万元。
无为市检察院以诈骗罪依法提起公诉。
无为市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卜某等人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至五年不等的刑罚。
检察官提醒:汽车租赁公司及出租人,在出租车辆时应当仔细审核租车人的信用资质和实际用途,加强风险防控;对于借款人而言,一定要严格审核对方的真实身份,仔细审查质押的财物在所有权方面有无瑕疵,避免陷入被骗风险。(王璨 王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