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工资钱了,过年前给小孩买件新棉袄。”一位农民工爽朗地说道,其他几位农民工朋友也都在逐一核对自己的应发工资。1月22日,霍邱县乌龙镇司法所、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和保障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获得群众好评。
1月5日,霍邱县乌龙镇来了一群农民工,他们愁容满面地反映:他们六人经徐某介绍在张某承包的一处工程项目工地上做工。工程结束后,徐某代张某在2023年春节付给他们每人1万元工人工资,剩余的工资却迟迟未支付,他们与徐某多次交涉,徐某均以各种理由推脱。后来,六人更是联系不到徐某,苦于没有工程承包方张某的联系方式,临近2024年关,眼看工资索要无门,他们越发着急,遂来到乌龙镇寻求帮助,追讨所欠工资。
乌龙镇领导高度重视,指派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司法所牵头处理。调解员协调相关多方人员到场,现场办公,调查取证,查阅资料,抽丝剥茧,逐一核对工人工时、工价等争议问题,特别是已经发放的工资和尚未发放的剩余工资,为下一步调解协商做好充分准备。调解员引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通过释法说理,耐心调解,向工程承包老板分析恶意欠薪的违法后果。最终在调解员的主持下,双方就欠工资款给付的方式、时间等焦点问题协商一致,工程承包商张某现场支付了农民工工资,讨薪的“愁人事”得到了圆满解决。
乌龙镇调解委员会、乌龙司法所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 “枫桥经验”,创新工作思路,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助力乡村振兴工作,为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作出更多贡献。(杨国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