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淮南市八公山区人民法院速裁法庭成功调处一起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当事人当场冰释前嫌,达成调解协议,实现案结事了。
2023年11月,被告陈某驾驶两轮电动自行车行驶时,与原告马某驾驶的两轮电动自行车发生追尾碰撞,造成原告受伤,原告的车辆受损。事故发生后,经交警大队认定,此次事故被告陈某负全部责任,原告马某无责任。马某因事故造成骨折损伤,住院12天,花去医药费6000余元。因后续尚需护理,马某诉至法院要求陈某赔偿各项损失合计约1.2万元。案件受理后,经当事人同意,法院立即将该起纠纷委派至“老娘舅”调解中心进行调解,经“老娘舅”调解员与承办法官共同释法明理,被告陈某同意赔偿马某各项损失4000元,马某亦表示认可。该案得以顺利化解,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电动车作为城乡居民的首选代步工具,上路时应当遵守交通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佩戴安全头盔,规范文明驾驶,“宁慢三分,不抢一秒”,为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负责。(陶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