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感谢法官了,大过年的终于把我们这几年做生意往来的矛盾给解决了。”
2月6日,在肥东县人民法院梁园法庭法官驭风的调解下,买卖合同案件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一桩涉及烟花爆竹生意往来的纠纷就此化解。
原告陆某曾经营一家纸管厂,被告任某是制作烟花爆竹的。原告自2014年3月起向被告提供烟花爆竹纸筒,被告多次向原告赊账,双方有送货单为凭证,被告共计欠原告货款20余万元。后原告多次向被告催款,被告一直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拒不还款。原告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因原被告尚未结算总数额,涉及的账单笔数较多,承办法官多次想通过调解化解矛盾。但因被告联系不上,原告在报纸上对被告进行公告送达。
2月6日开庭当天,被告任某突然出庭,承办法官终于如愿组织调解,对双方晓之以情,动之以理。被告称双方系多年合作关系,亦是朋友。自身因投资失败无力偿还原告货款,但现在愿意尽己所能,分期归还,希望原告给予机会。原告珍惜双方朋友关系,体谅被告难处,也愿意只向被告追偿一半货款,最终,双方在法官组织下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原被告在法庭内终于放下心结,并对承办法官多次表示感谢。(戴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