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别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在研究部署分管领域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时,并未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融入分管工作中去。”
“部分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时,逐项逐条抓落实不到位......”
日前,广德市纪委监委对该市各地各单位党组织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反馈,要求相关单位立行立改,共同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地见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地落实,市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牢牢抓住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通过明确主体责任内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责任追究等方式,不断推动各地各单位在主体责任落实上做实功见实效。
“我们制发了《关于开展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等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明确了主体责任考核评分内容,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构严格对照督查清单内容对各单位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旨在以督查促发现、促整改、促落实。”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付千里介绍说。
据悉,为确保督查取得实效,市纪委监委从派驻(出)机构及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中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项工作督查组,采取“室组地”联动监督的方式,开展“嵌入式”监督,重点围绕正面清单中的组织领导,选好用好干部,加强政治、思想、纪律和作风建设,重视支持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和监督权力运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第一责任人责任以及“一岗双责”责任等八个方面内容开展督查。在该市部分乡镇、街道,督查组通过听取领导班子汇报的方式详细了解各乡镇、街道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在部分市直单位,督查组通过查阅资料、个别谈话等方式,对领导班子是否能严格按照制度规定,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等开展监督检查,严防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与此同时,督查组在“一组一检查”的基础上,采取“定点督查+交叉互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形式,随机抽取督查单位,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再次检查,切实提升督查的实效性与准确性,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予以及时反馈并实行清单式、动态式销号管理,确保履责有痕、督责有据。
“我们必须要以踏石有印、抓铁有痕的韧性持之以恒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的主体责任,持续加强对‘一把手’及领导班子的监督。”该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表示,将继续立足监督职能,督促各级党组织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各项工作,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郑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