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广德市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积极转变审判理念、着眼长远发展,把监督就是支持、支持就是监督贯穿行政审判工作始终,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以行政审判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广德现代化发展。2023年,广德法院妥善化解行政争议,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保护相对人合法权益,审结一审行政诉讼案件38件,办结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案件19件。该院多元协调处置行政争议的做法,成为宣城市法院系统积极助推依法行政的一大亮点。
树牢责任意识 持续锤炼办案本领
近年来,广德法院全面加强行政审判工作,坚持维护与监督并举,持续提升审判工作水平、严格保证案件质量,着力化解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行政审判难题,发挥了行政审判工作作为社会稳定“减压阀”和政民关系“润滑剂”的作用,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满意度持续提升。2018年以来,该院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204件,行政赔偿案件9件,非诉审查案件282件。
行政类案件涉及知识面广,且很多案件具有人数众多、敏感性强、波及面广等特征。广德法院不断增强办案人员的宗旨意识、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加强技能培训和岗位锻炼,通过庭审观摩、案例评析、裁判文书评比、理论研讨等方式,提高业务能力。2023年全年无发回、无改判案件,审判职能充分发挥、依法行政得到支持、行政案件质效良好。
黄某于上世纪90年代在煤矿从事井下作业,接触煤尘。2019年7月起,黄某受聘于某机械公司从事热处理工作,工作中接触粉尘。2021年,黄某经诊断为职业性煤工尘肺叁期。黄某向人社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2022年某市人社局作出认定黄某为工伤的决定。某机械公司对决定不服,以“黄某罹患职业病是先期在煤矿从事井下作业长期接触煤尘所致,与在原告从事热处理工作无因果关系”为由,将某市人社局列为被告,黄某作为第三人参加了诉讼。承办法官开庭审理后,发现有一次性解决所有争议的可能,随即展开调解,在诉前、诉中均做了大量的释明、引导及协调工作,并提出和解方案。最终,三方达成行政和解,除应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外,黄某获得4.5万元补助金,原告撤诉,双方纠纷一次性解决。“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达成行政和解,有效地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减轻了劳动者和企业的诉累,助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实现了司法资源的合理配置,真正做到了‘一案多赢’。”广德市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王建军说道。
为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该院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起诉及时立案处理,在审理过程中,紧扣“公平与效率”主题,坚持公正审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履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法定职责,妥善化解“官民”纠纷。2023年,对违法不当的行政行为予以依法纠正或建议行政机关自行改正和完善,共判决行政机关败诉8件,行政机关改变具体行政行为后原告撤诉5件,共发出司法建议1份,一批行政争议得到有效化解。在支持和监督依法行政方面,去年共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维持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7件,经法院释法及协调原告主动撤诉11件。非诉行政案件中,裁定准许强制执行18件。行政案件上诉率全市最低。
为提升审判质量和效率,广德法院向制度要质效,强化审判管理,建立健全公开审判、跟踪督办等制度,并邀请“两代表一委员”旁听庭审,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促进司法公正。在用心办好每个案件的同时,该院坚持做好案件判前沟通和判后答疑工作,耐心就判决释法解惑,有效提高服判息诉率,达成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积极能动履职 提升争议化解实效
姜某与某市自然资源与规划部门森林、林木所有权登记及行政赔偿案中,原告姜某因林权登记问题与某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产生争议,长期未能化解,姜某情绪较大。后姜某与该部门自行达成调解协议。双方就该调解协议共同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广德法院经审查,认为双方之间的调解协议合法有效,遂出具行政诉前调解书。本案系广德法院首次采用司法确认的方式,对诉前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进行审查,并出具行政诉前调解书。
诉前调解机制是新时代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的一项制度创新,充分发挥诉前调解优势,既可以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解纷需求,又能快速高效地化解行政争议。该案是广德法院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推进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工作的意见的生动实践。
解决行政争议是行政审判的重要职能之一。一直以来,广德法院坚持将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作为行政审判的核心工作之一。
一个案例,胜过一沓文件。翻开广德法院办理行政类案件的成绩单,一个个亮眼的案例为2023年留下有力注解:成功审结一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在行政机关已全面履职、检察机关的诉求已全部实现的前提下,首次在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中以终结诉讼方式结案,既维护了公共利益,又避免了争议继续扩大;向婚姻登记部门发送司法建议,成功化解一起长达16年之久的虚假婚姻登记行政争议,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婚姻登记的正常秩序;与某街道办事处合力化解一起兄妹三人因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引发的行政争议,各方达成调解意见后原告撤诉,避免了行政协议无效及兄妹对簿公堂的情形,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在行政争议解决中,不能简单以案卷材料判定胜负。”王建军说。对于行政机关行为无过错的案件,承办法官深入了解当事人的诉讼目的,关注他们的实际需求,通过审慎裁判,尽力化解实际困难,以实现真正的司法公正。在行政审判中,发现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存在实体或程序的违法情形时,主动加强与行政机关的联系和沟通,及时提出问题,敦促其主动改变或撤销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争取行政相对人的理解和支持,避免程序上的“空转”现象,确保每一次司法裁判都有实质性意义,通过及时纠错、深入调查,高效解决行政争议案件。
为让“告官见官”“出庭出声”落到实处,广德法院大力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并督促行政机关负责人积极参与行政调解,更直接听取人民群众的意愿和呼声。去年广德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31人次,其中“一把手”出庭5次,应诉率常态化保持100%。在一社会保险纠纷案中,人社部门主要负责人出庭并发表意见,庭审后当事人立即申请撤诉,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下一步,我们将加强与法制部门、行政机关沟通,一方面是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并发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意见,另一方面是督促相关部门更积极地开展庭后协调,通过更顺畅、有效的沟通,达成更好的矛盾化解效果,实现‘出庭又出声,出声又出彩’。”王建军说。
延伸服务职能 助推法治社会建设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法治建设的深入推进,行政审判工作在延伸审判职能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近年来,广德法院积极通过创新工作方式、提升服务水平,不仅在司法领域赢得了口碑,更在推进法治进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努力实现把法院审判职能转化为社会治理、服务大局效能的目标。
为了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广德法院致力于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的协调、配合,及时通报行政案件受理和审理情况,研究解决行政审判和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在依法行政理念的引领下,把出现的执法困惑解决在萌芽状态,避免违法后果。
“这堂专题讲座内容很贴合我们工作,很多需要注意的事项和细节都是在具体工作中会遇到的实际问题,对我们更好地规范执法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反响很好。”说话的,是广德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法规安监股副股长蒋红艳。去年年底,广德法院“送法进机关”活动再次走进该大队,行政审判庭庭长王建军以行政诉讼制度的发展为切入点,围绕交通行政执法程序,解析交通运输执法典型案例,以案释理、以案说法,讲解内容深入浅出,深受授课对象的好评。
近年来,广德法院坚持走出去、请进来相结合,针对行政机关、企业、行业协会开展送法活动,并在全社会大力开展法律宣传,向公众传递法治理念,不仅丰富了法官的工作内容,也使法院更加亲民化、透明化。
为增强司法透明度,广德法院推动行政审判庭审旁听工作常态化。通过以案释法、以案促学的方式,让法官变讲师,将法庭变课堂,从而增强执法人员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起到“办理一案、宣传一片”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为加强与法制部门、行政机关的合作,该院积极开展常态化的互动交流,通过不定期组织会议等方式,共同研讨解决行政争议中的法律难题,推动了法治政府建设的深入进行。与此同时,加强行政复议与法院审判的衔接,提高了行政争议解决的效果。府院联动工作机制的建立,则实现了行政执法和审判执行信息资源的共享,府院联动共同化解矛盾纠纷、防控社会风险等方面取得良好成效,既形成了共同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合力,也提高了法院在法治建设中的影响力和公信力。
“通过延伸审判职能,不仅为社会提供了更为透明、高效的司法服务,也为法院树立了更为亲民、专业的形象。”王建军说。下一步,广德法院将持续深入开展司法研判工作,积极总结梳理行政案件中的主要矛盾、共性问题,通过指导建议等方式助推行政行为更加规范化,解决类案和源头治理的问题,实现“抓前端、治未病”效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法治进程做出积极贡献。(广德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