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溪法院审结一起非法狩猎案
来源:郎溪法院 2024-02-26 19:39:45 责编:费伟

日前,郎溪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非法狩猎案,以非法狩猎罪判处被告人熊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2021年12月至2024年1月,熊某使用电网在郎溪县凌笪镇某山林进行非法狩猎。经鉴定,熊某狩猎的5只小麂、10只华南兔均为具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野生动物。

法院审理后认为,熊某违反狩猎法规,使用禁用的工具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狩猎罪。鉴于被告人具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郎溪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