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添加西布曲明减肥产品,真“刑”!
来源:李珮文 2024-03-01 12:36:34 责编:齐晓迪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然而仍有不法分子,利用肥胖人群的迫切减肥的心理,打起了减肥药的主意,非法销售添加西布曲明等成分的减肥药品。近日,淮南市八公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以段某某为首的七人均因销售添加西布曲明的减肥产品一审获刑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至一年不等,并依法适用禁止令,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被告人段某某曾经是一名护士,明知从他人处购买的减肥产品中含有西布曲明,仍将减肥产品自行拆分、更换外包装,通过微信等渠道售卖减肥药。段某某售卖的减肥产品会让人没有食欲、口渴,从而达到减肥的效果,一些人吃后出现失眠、恶心、心跳加速等症状。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段某某等人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均已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被告人段某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判处被告人路某某等人缓刑,并处罚金,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对被告人依法适用禁止令,禁止被告人路某某、李某、陈某某、孙某、梁某、李某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经营活动。

法官提醒,西布曲明曾被用于减肥药,后国家药监局发现使用西布曲明可能增加严重心脑血管风险,遂于2010年决定停止西布曲明制剂和原料药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后被列入《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品名单》,属于国家禁止添加的“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在购买减肥食品时要谨慎辨识,特别是对宣传能够快速减肥的产品要提高警惕,切勿因盲目追求减肥效果而忽视对产品安全的关注。(李珮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