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粥饼伦”遭顾客逃单 逃单行为在刑法上如何认定?
来源:王益瑜 王荣 2024-03-04 16:37:13 责编:聂静洁

近日,“粥饼伦遭顾客逃单92元”登上热搜,网红摊主粥饼伦出摊时被逃单,顾客要了4个顶配灌饼共计92元,但没付钱就离开了,粥饼伦与妻子发现被逃单后也没能找到这位顾客。后粥饼伦在采访时称:“一两块、十块二十块都可以请你,但是这是近百块。之前很忙的时候也没有遇到这种情况,大单逃单我心里确实不舒服。”那么,刑法上如何认定“逃单”行为呢?听无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怎么说:

检察官普法

“逃单”行为若达到了数额较大的标准,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结合上述案情应分为以下两种情形:

第一种,若此顾客就要吃霸王餐,在要了4个顶配灌饼后直接拿走灌饼,此种行为若数额较大,则认定为盗窃罪较为适宜。首先,盗窃罪的犯罪对象应当包括财产性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92条的规定,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包括储蓄,即可以理解为债权人(储户)对债务人(金融机构)享有的债权请求权,因此本条规定的财产应当包括债权请求权。从体系解释的角度看,第五章规定的“侵犯财产罪”中的“财产”也应当包括总则部分这一规定,即盗窃罪的犯罪对象包括此处粥饼伦对该顾客债权请求权的财产性利益。其次,本案中粥饼伦和其妻子苦苦寻求无果,难以追寻到逃单顾客的踪迹,诉讼更是难以提起,因此其债权几乎无实现之可能,可以认定为粥饼伦的债权已经被转移,此顾客对该财产性利益完全占有。

第二种,若此顾客欺骗粥饼伦已经完成付款并拿走4个顶配灌饼,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则认定为诈骗罪较为适宜。首先,如上所述,诈骗罪同属于刑法第五章规定的“侵犯财产罪”下面罪名,则其犯罪对象当然包括财产性利益。其次,顾客通过骗取手段使粥饼伦产生错误的处分意识,粥饼伦基于错误的处分意识实施了处分鸡蛋灌饼的行为,顾客获得该财产性利益。

逃单行为扰乱了正常社会生产生活秩序,不利于我国市场经济良性发展,必须予以适当打击。粥饼伦虽因撞脸周杰伦迅速在网络上爆红,但他仍然坚持出摊,一天能卖出三、四百份灌饼。当被问及为什么不蹭热度带货而是坚持用双手创造财富时,他说:“我只会卖饼,模仿啥的我也不会,干不了。只要你勤奋、能干能吃苦,苦日子就会慢慢好起来的。”因此,为真正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需要对逃单行为进行恰当的法律规制。(王益瑜 王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