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拖欠空调款引起的买卖合同纠纷,在濉溪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积极调解下,达成和解协议,为此次执行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张某系某公司负责人,因公司办公经营需要,在李某军处购买空调并支付了部分货款,但因经营不善,一直未能及时偿还剩余货款。李某军催要无果,诉至濉溪县法院。经法院主持,双方调解结案,但张某未主动履行义务,李某军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受理后,执行法官立即前往张某公司,将正在办公的张某带回法院,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执行法官详细了解双方的诉求,并立足实际情况,对被执行人张某进行了耐心的法律教育和诚信引导。另一边,执行法官也积极劝说申请执行人,鉴于被执行人目前的特殊情况,作出适当让步,更有利于追回被拖欠的货款。在执行法官耐心沟通下,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根据协议,被执行人张某当场履行大部分货款,剩余部分于月底前付清。李某军对张某的诚意表示满意,对执行法官的耐心、高效执法表示感谢。
执行法官表示,将继续跟进双方协议的履行情况,确保和解协议得到有效执行,同时,也呼吁广大企业经营者要增强法律意识,诚信经营,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贺雨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