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做餐饮的,前两年因为疫情导致经营困难,对外欠了多笔债务,但我们一直在积极偿还,这个案件的债务我们也会想办法尽快还。”
“资不抵债就启动破产程序吧。”
“我的公司还能经营,还想经营,虽然暂时遇到困境,但是一定不能走破产程序!”
3月8日上午,肥西县人民法院法官接待室内,破产案件申请人小张(化名)和被申请人安徽某餐饮公司负责人,就是否破产一问题争执不下,使得“执转破”程序一度陷入僵局。
案情回顾
2021年,餐饮公司为经营需要,租赁了小张的商铺。后因疫情影响加之经营不善,导致餐饮公司未按时给付租赁费。小张诉至肥西法院。
肥西法院审理后出具裁判文书,后经小张申请,餐饮公司被强制执行。法院调查发现,该餐饮公司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
2023年12月,小张向法院提交了执行转破产申请书。肥西法院经审查认为,餐饮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遂出具了《移送破产审查决定书》并将相关材料,移送至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破产审查。为方便案件审理,合肥中院裁定将“执转破”案件交由肥西法院审理。
2024年2月,肥西法院受理“执转破”案件后,承办法官胡慧娟第一时间联系餐饮公司负责人,并向其送达相关材料。接到破产案件通知后,被申请公司立即向承办法官表示愿意与申请人进行和解。
3月8日上午,在破产案件承办人胡慧娟和执行案件承办人魏士超的共同主持下,小张和餐饮公司负责人围桌而坐,商谈和解方案。经过多次沟通,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小张主动下调餐饮公司债务金额,餐饮公司亦提供相应担保以保证付款义务的及时履行。当天,小张撤回了对餐饮公司的破产申请,该案得以成功化解。(夏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