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挥督察在法治建设中的推动作用,加强和规范全面依法治市督察工作,经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近日,铜陵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印发《法治督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从督察对象、内容、方式方法、组织实施、结果运用及纪律保障等方面,对全市法治督察工作进行全面规范。
实施办法共六章四十三条,重点围绕法治督察工作原则,法治督察对象、内容及方式方法,法治督察组织实施、实地督察程序、督察对象整改程序、重大法治事件督察程序,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评估、结果运用,法治督察纪律和保障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为推动各地各部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确保上级决策部署有效落实、民生领域突出问题及时解决、法治建设成效全面提升提供有力制度支撑。(铜陵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