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在审理一起行政处罚案件时,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联动司法,充分发挥村委会、乡贤的优势,最大限度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据悉,方某与陈某、焦某是邻居关系,2023年5月8日,方某在拆旧房建新房过程中,因地界问题与焦某、陈某发生撕扯争执,公安机关经立案、调查后认定方某、陈某的行为构成殴打他人,于2023年7月7日分别对方某、陈某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方某不服,提起该案诉讼。
市中院行政庭承办法官通过阅卷、庭询调查发现,双方因宅基地争议已多次发生矛盾,此次殴打事件的发生系方某不认可新挖出的地界引起,且存在相互殴打的情况,双方都有很深的不满。如果只审查案涉行政处罚行为,解“事结”容易,但化“心结”难。
通过了解后得知,方某急需打地基建新房用于儿子结婚,地界问题解决不好,可能会进一步激化与陈某等邻里间的矛盾。为促进邻里和谐、修复双方关系,承办法官秉持“小案事不小,案结事也了”原则,在了解事情的经过后,及时与砀山县公安局权集派出所取得联系,立刻动身前往砀山县三联行政村进行实地调解。承办法官到村后,立刻联合派出所、村委会等多方力量与双方当事人进行“面对面”“背对背”的调解,充分听取当事人意见后,理清矛盾症结所在。在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遵循“定分止争、顺利建房”的思路,引用六尺巷的故事,立足乡村、揉法于情、揉法于理、揉法于传统典故,做好沟通和心理疏导工作,避免矛盾激化升级。
“头拱地也要把人民的揪心事办好。”下一步,宿州中院行政庭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调解工作中持续发力,充分发挥协调作用,扎实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高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