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校园欺凌 怀远检察在行动
来源:常娜娜 2024-03-29 13:26:01 责编:费伟

孩子的安全牵动着每一个家庭的心,孩子的成长需要家庭、政府、社会全方位的保护。父母作为第一监护人,也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应当用正确的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的思想、品行和习惯。

3月28日,怀远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干警到新桥社区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宣传,主要围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就预防校园欺凌等问题对家长进行法治宣传,引导家长履行好监护职责,杜绝学生欺凌,维护好孩子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针对校园欺凌这一社会关注度高的问题,怀远县人民检察院在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同时,也对家长做好普法宣传,引导家长帮助孩子识别校园欺凌以及正确应对和防范校园欺凌。

在宣讲中检察人员一是通过案例和事例的讲述,让家长了解校园欺凌的表现形式、产生的原因和危害;二是告诫家长履行好监护职责,加强管教,预防和制止孩子的不良行为,培养孩子健全的心理,拒绝成为施暴者,拒绝成为施暴者目标;三是希望家长要学会与孩子共情,接纳孩子,安抚好孩子的情绪,要教会孩子遭受欺凌及时告诉老师、家长,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不受社会、网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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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欺凌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肢体欺凌:殴打、脚踢、掌掴、抓咬、推撞、拉扯等侵犯身体或者恐吓威胁的行为;语言欺凌:以辱骂、讥讽、嘲弄、挖苦、起侮辱性绰号等方式侵犯人格尊严的行为社交欺凌:恶意排斥、恐吓、威胁、逼迫、孤立他人,影响他人参加学校活动或者社会交往网络欺凌:通过网络或者其他信息传播方式诽谤他人、散布谣言或诋毁他人、恶意传播他人隐私。‍常娜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