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怀远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借贷纠纷案件。被告赵某因资金短缺向原告方某借款数万元。后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不予偿还,故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调解过程中,被告表示无法一次性偿还原告的借款。原告则认为被告已拖欠借款多年,应当一次性偿还完毕。承办法官得知双方意见后,便分别与原被告进行沟通,一方面释法明理,另一方面希望双方考虑到多年邻里关系,互相体谅。最终,原告愿意给予被告三年多时间分批偿还,被告亦予以认可。原被告均表示感谢法官的耐心调解,案件圆满结束。(李宁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