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某现在在湖北省!”3月26日,霍山县人民法院执行“110”接到申请人姜某的电话,姜某称,被执行人黄某目前在湖北省英山县某处上班。接到电话后,“执行110”值班干警迅速集结出发,赶往申请人所提供的地址,成功将被执行人拘传回院。
姜某与黄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调解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黄某应给付姜某劳务费8000元。履行期限届满后,被执行人黄某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无奈之下,姜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立即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文书,但由于黄某外出务工、下落不明,均被退回。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到黄某名下也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一时陷入僵局。
被拘传到院后,被执行人黄某没想到身处外省却仍被执行干警找到,迫于强制执行威力,主动将全部款项履行到位,案件顺利执结。(范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