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装遮阳篷酿事故 法院判决车主赔偿8万元
来源:万敏 2024-04-01 14:57:47 责编:费伟

不少车主私自给电动自行车加装遮阳篷,看似是遮阳挡雨的“神器”,实则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近日,蚌埠市淮上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车主张某驾驶私自加装遮阳篷的电动车,在路口碰到了行人孙某,并致其十级伤残,最终法院判决张某赔偿孙某损失8万元。

2023年1月,张某驾驶加装遮阳篷的两轮电动自行车,沿蚌埠市涂山路南侧非机动车道由东向西逆向行驶至九龙花园北门路段,因电动车加装的遮阳篷挡住了视线,与横过道路的行人孙某发生碰撞,造成孙某受伤。事故发生后张某驾车逃逸。事故经认定,张某负此起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孙某无责任。

孙某的伤情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事后,双方因赔偿事宜协商未果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交警部门认定张某驾驶加装遮阳篷的电动车逆向行驶,且发生事故后逃逸,违反法律规定,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对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予以采信,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八条规定“非机动车的外形尺寸、质量、制动器、车铃和夜间反光装置,应当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电动车加装雨伞或车棚是对电动车外形尺寸的改变,属于违法改装,一旦发生事故,将要承担法律责任。同时,电动车加装车棚也有很大安全隐患,增加风阻影响车辆稳定性,遮挡视线扩大了视野盲区,影响操控性,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在此提醒,为了自己和他人安全,切勿给电动车加装遮阳篷。(万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