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您好!我们的公司基本账户被冻结了,现在我们的工程款无法走账,没法展开正常的经营活动了,恳请法院对我公司基本账户解除冻结!”被告六安某建材有限公司一大早就来到法院,十分焦急地找到他的承办法官,诉说着他的困境与需求。
近日,淮南市八公山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及时化解了双方矛盾,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最大限度地降低了诉讼对企业的负面影响,赢得了双方当事人的赞誉。
据悉,2021年11月,淮南某商贸有限公司与六安某建材有限公司签署了一份“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购销合同”,双方约定了货品的名称、质量等及结算方式与期限,合同款共计125万。但在原告按期提供货物后,换来的却是被告对货款的拖欠。截至2023年4月,仍有69万元货款未付清,原告无奈遂诉至法院,并向法院申请对被告六安某建材有限公司财产进行冻结保全,法院依据原告的保全申请,依法冻结了被告的公司账户。
为了使原告尽快拿到材料款,也降低财产保全对被告公司的影响,承办法官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进行释法明理,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分期履行协议,原告也申请法院解除了对被告公司的财产保全措施,至此案件得以圆满化解。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八公山区法院在审判涉及企业间的纠纷案件时,不是简单一判了之,而是充分考虑企业现实的经营发展情况,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努力降低诉讼对企业的负面影响,做到案结、事了、人和,不断提高群众的认可度和满意度。(彭兆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