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杜集区法院发出首份《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
来源:叶波 2024-04-11 16:41:49 责编:聂静洁

近日,淮北市杜集区人民法院家事法庭在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中,向双方当事人发出《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

该案中,原被告2008年12月23日登记结婚,2009年12月生育一子,后两人于2015年9月21日办理离婚登记,又于2017年12月4日复婚。期间,在两人产生矛盾时,原告回到娘家居住,两人将婚生子托付给爷爷照顾。原告称有时给孩子缴纳学费,给予一定的零用钱,但这仅仅是履行了物质上“”的义务,而情感陪伴和教育引导等“”的义务却明显缺失。原被告应亲自养育,根据婚生子年龄和个性特点进行引导,充分尊重、理解未成年人。         

未来, 杜集区法院也将以案件审理为抓手,进一步提升司法服务水平,建立家庭教育司法指导的长效工作机制,凝聚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合力,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法治环境。(叶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