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当事人于某将一面印有“执法公正 心系百姓 法治之光 温暖人心”的锦旗送到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苏元义的手中,以表达自己感激之情。
1996年,原告于某、被告石某相识,双方建立恋爱关系。2008年7月,二人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女。自2019年起,石某因刑事犯罪被羁押,后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四个月。结婚初期夫妻感情尚可,后因家庭琐事经常争吵,严重影响夫妻感情,且石某因服刑无法照顾家庭,故于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与石某离婚并分割二人婚内财产。
石某现于江西省某监狱服刑,与弋江区法院相隔400多公里,如何公正高效地审理此案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承办法官苏元义在拿到该案卷宗后,迅速联系上江西省某监狱干警,对该案如何送达、开庭审理等问题进行全面了解,以确保最大程度地保障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案件材料成功送达石某后,苏元义与该案书记员充分做好庭前准备工作,后赶至监狱,提前办理好相关手续,第二天早上进行开庭审理。庭审中,苏元义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后于某、石某达成调解协议:双方自愿离婚,原告于某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弋江区委政法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