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纸“证明书” 一份“为民心”
来源:石波 2024-04-12 11:52:13 责编:齐晓迪

近日,太湖县人民法院弥陀法庭诉讼服务中心接到一位当事人的来电,称其为买房正在办理相关手续,需要法院出具一份证明,听当事人语气非常急,书记员让其说清楚具体情况。

经了解,来电人曾因夫妻感情不和,到太湖县法院起诉离婚,后在法院的主持调解下,双方一致同意离婚,同时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现来电人因买房办理手续,需要法院出具离婚生效证明书。了解情况后,书记员迅速将情况反馈给法庭负责人,法庭负责人安排书记员到院档案室查阅档案,仔细核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案件生效日期等,很快就将离婚生效证明书制好,立刻通知当事人前来领取。十几分钟后,当事人将离婚生效证明书取走,现场连连表示感谢,“点赞”法院的办事效率。

太湖县法院坚持从“小切口”着手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用心用情办好当事人的每一件事,认真落实各项便民举措,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满意度和获得感。(石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