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法院开展“徽动执行”集中统一执行行动,以强力执行、实质攻坚加大对抗拒执行、阻碍执行、规避执行的惩治力度,进一步营造执行高压态势,以敢做敢为、善做善成全面助力法治营商环境优化,推动高质量发展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护航发展篇
“你的难处我非常体谅,如有就医、探亲需要,可以在失信限高方面给予你一定宽限,但法律义务必须要履行。”在某涉企“骨头案”厂房腾空现场,公司法人殷某某大道苦水,希望法院能允许其继续对外租赁厂房。对此,院党组书记、院长葛义俊耐心倾听之后,表示会体恤公司困难给予协调帮助,但公司的还款义务务必要履行。
回溯至案件缘由,该公司为谋求资金将厂房、办公楼及土地抵押给了申请人某银行繁昌支行,却一直未按约归还本息。公司法人为赚取租金,又将办公楼、厂房租赁给另三家企业。
承办人多次协调双方达成分期还款方案,但皆无果,申请执行人申请对抵押资产进行评估拍卖以实现权利。腾空行动中,先后遇到了来自被执行人和承租人的阻力,腾空久久无法推进。行动当日,由院长带队到达企业,继续督促公司法人及相关承租人配合法院执行,在相继释法明理、说明情理,并在到场园区服务办负责人协商,争取将对企业就地就近进行安置后,被执行人和承租人纷纷表示愿意配合履行。
保障民生篇
刘某某与朱某某分别驾驶电动车相向行驶,在行驶过程中发生碰撞,致使刘某某多处受伤。经区法院审理,判决朱某某需承担赔偿责任1万余元。朱某某认为赔偿金额过大,在与案件承办人电话沟通中,一再表示自己没有履行能力。当日,因其还是不愿意履行,执行干警便将其拘传至院。几轮调解下,申请人一度降低还款金额,但是朱某某还是表示金额过高,在拟采取强制拘留措施威慑下,朱某某最终同意履行,当场支付第一期履行款1000元。
被执行人刘某某在一家母婴用品馆陆续购买母婴用品共达3万余元,店主屡次向其讨要货款,刘某某百般托词、拖延履行。执行干警在向其寄送法律文书、电话催促履行皆未奏效后,上门对其继续拘传。眼见送拘体检程序完成,即将送拘之时,被执行人慌了神,屡屡向法官请求不要送拘,最终从亲戚处筹措到10000元当场支付,并承诺今日下班前再支付10000元,余款则在下周内全部履行完毕。
在接下来的“徽动执行”常态化执行行动开展中,繁昌区法院将坚持立足执行职能,着力解决一批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剑指一批“钉子案”、“骨头案”,以“能动执行”、“规范执行”推动执行工作不断提质增效。(张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