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门县法院开展“徽动执行+黄山突击”集中统一行动
来源:郭文炜 方彤 2024-04-18 14:35:11 责编:费伟

4月9日,祁门县人民法院开展“徽动执行+黄山突击”集中统一行动。

当天7时许,承办法官电话告知池州市某机床公司负责人:“你要是再不把剩下的案款交齐,我们这次统一执行行动就马上准备去你们企业了,去你们那里对你企业影响也不好……”申请执行人黄山市某电机公司与被执行人池州市某机床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于2024年3月12日立案执行,执行款5万余元。立案执行后,经网络查控发现池州市某机床公司银行账户仅有2000余元,承办法官立即冻结该银行账户并多次联系被执行人,并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材料,让其把余款补齐。被执行人一直口头承诺会支付,但始终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在执行行动的威慑和法官耐心释法明理下,该企业负责人履行了还款义务,承办法官也依法对其银行账户进行解冻。

7时05分,承办法官到达被执行人方某住所处,针对方某不按期履行还款义务的行为,承办法官对其宣读了搜查令,并组织法警对其住所进行搜查。搜查完毕后被执行人仍表示无偿还能力,承办法官遂将其拘传至法院。到法院后被执行人立即表示愿意还款不想被拘留,但目前自身经济条件确实困难,希望能够给予一定的期限。承办法官遂立即通知申请人祁门某银行代理人前来商议,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即被执行人以先偿还贷款利息后到银行办理续贷业务的方式换取还款时间,案件顺利执结。

7时15分,执行干警突击到方某家中,并将其拘传至法院。方某作为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和一起承揽合同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两案执行标的不足15000元,但方某一直拒不履行还款义务也不接电话,东躲西藏,态度十分恶劣。法院调解室内,方某表示对案件已经没有印象,同时又解释“自己是在做好人,介绍别人做工,这个欠款和我没有关系”。执行干警一直对其耐心劝导,释法明理,陈述利弊,方某却始终坚持自己的说法,不肯支付分文。为惩戒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行为,祁门县法院依法对方某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

某银行与谢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谢某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某银行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执行后,承办法官对谢某名下的房产进行查封,并依法对该房产进行司法拍卖,拍卖款足额支付该案件执行款,案件于2024年4月9日执行完毕。8时20分,承办法官将房产交付给买受人汪某,汪某也现场出具交付情况说明,并向承办法官及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感谢。

此次执行行动,出动干警26名,警车5辆,拘传3人,拘留1人,强制搜查1户,执行到位41.12万元,其中1人迫于执行威慑力共主动履行1.5万元。下一步,祁门县法院将继续聚焦人民群众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亮利剑、出重拳,采取灵活多样的执行措施,跑出执行“加速度”,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郭文炜 方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