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长丰县人民法院开展“徽动执行”2024年“正作风、暖民心、提质效”第三场春季集中执行行动,掀起春日执行新高潮。
清晨7时许,全体执行干警于诉讼服务中心前集结完毕。随着执行局负责人杨吉磊的一声令下,各执行小组根据既定方案迅速出击,奔赴执行现场,正式拉开此次专项行动序幕。
“起来了,把衣服穿好跟我们去法院谈谈你与李某军的案子。”李某好与李某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立案后,法官多次与被执行人电话联系,奈何被执行人一直借口在外地,回不来,拖着不解决。在多次沟通中,法官得知其住址,遂上门查询其是否在家,将其在床上逮个正着,并将其拘传至法院,在法官的释法明理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案件顺利执结。
蒋某某与黄某某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在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无果后,执行法官奔赴淮南市将被执行人拘传至法院。
“方法官,我找到被执行人张某住的小区了,你们过来看看吧。”申请执行人提供线索,发现被执行人张某的活动轨迹,执行法官一行直奔被执行人住所地小区,在其住址附近未搜查到人,但却意外发现了被执行人名下的车辆。执行法官果断出击,依法将其车辆扣押至法院,并与被执行人张某取得联系。张某闻言只好立即赶至法院,当场向申请执行人微信转款37000元,案件彻底了结。
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法带被执行人们进行送拘前体检。
截至当日16时许,此次行动共强制带离居所或办公场所实施拘传13人,对2名被执行人进行送拘前体检,拘留1人,搜查被执行人住处7处,执结案件16件,执行到位金额达275万余元。(杨苏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