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太湖县人民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主动作为,打破地域和时间的限制,为老百姓提供“不打烊”司法服务,成功调解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
2021年,被告一承包了太湖县晋熙镇某村标准化厂房建设工程,并安排被告二为现场施工负责人。此后被告一将该工程中的脚手架劳务包给原告施工。工程完工并交付后,双方于2023年1月21日通过结算,被告一应付原告脚手架租赁款28万元,并由工程负责人被告二向原告出具了欠条,此后一直未付。原告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特向法院提起诉讼,并表示白天工作较忙,希望晚上组织调解,法官同意了原告请求。
4月15日晚7时,在太湖法院民庭办公室里,承办法官已经做好了调解的准备工作,只待原告下班回家。7点30分,承办法官接到了原告的电话。在阐述事实、确认金额以后,案件脉络逐渐明晰。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从诉讼成本、欠款期限、利息等方面为原、被告仔细分析利弊,经过半小时的磋商,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二分批次于2024年11月30日前付清全部劳务款,该起劳务合同纠纷案成功得以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