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在淮北市烈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的不懈努力下,历经4年多,刘某某领到了最后一笔钱款4000元,至此,被执行人张某某终于将20.4万元履行到位。
2019年12月,刘某某诉张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法院判决,张某某应偿还刘某某借款20.4万元,该案判决书生效后,张某某一直未予履行。2020年1月,刘某某依据生效的法律文书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对张某某的财产进行了查询,但均未发现张某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2020年2月,执行人员到张某某家中,未发现张某某的下落,法院找到张某某的父母,经沟通,张某某家人表示愿意代替其子偿还欠款。后执行人员把申请人刘某某和张某某的父母约至法院协商,最后双方达成了还款协议,协议约定张某某父母代替张某某从2020年2月开始,每月还款4000元,直至还清为止。经过4年多的时间,张某某的父母如约把每笔款项按期汇入法院账户,20.4万元借款最终如数执行完毕。
张某某的父母坚守诚信、积极支持法院执行的行为让法官感慨,张某某的父母对法院善意文明的执行方法也大加赞赏。(孙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