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是太感谢了,360万执行到位,为我们企业疏解了资金困难,法院的及时执行对我们企业来说真是雪中送炭!”4月24日,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内,申请执行企业为了感谢法院的倾力执行,专程来到法院,将一面印着“真心为民执行 倾心为企解忧”锦旗送到法官手中。
据悉,该起案件中,原告某消防工程公司与被告安徽某置业公司曾签订消防工程合同,原告按要求竣工后,被告公司尚有剩余工程款未予支付,双方多次协商无果后,消防工程公司诉至法院。案经法院依法审理,最终判决被告公司期限内支付原告企业600万余元工程款。但判决生效后,被告企业并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原告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企业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经深入调查了解到,申请执行企业诉前已申请对被执行企业的部分财产保全,同时被执行企业也存在客观上的履行困难。
为了尽快兑现胜诉企业合法权益,帮助申请企业挺过难关,经法官多方协调,最终,法院及时为申请企业执行到款项360万元。据悉,对于剩余款项,法院还将继续与被执行企业沟通,让其尽快拿出解决方案。(胡月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