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17号)将于2024年5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及《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贯彻实施工作,妥善化解土地征收行政争议,近期,颍东区司法局组织相关人员集中学习了《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会议由局分管副局长主持,各司法所和局行政复议股室和应诉股室有关人员参加。
此次学习由区司法局应诉股负责人对《办法》的主要内容进行了领学,并结合《办法》出台的背景和我区具体案例,对有关条文变化进行说明及重点解读。
学习会议上,各干部职工认真研读,详细对比具体条款变化内容。通过本次学习各参会人员对自然资源管理政策法规及相关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办理有了更加深入的理解和把握,有力提升了我局复议应诉队伍的政策水平和业务技能,进一步增强了规范征地程序、化解征迁矛盾的意识和能力。
颍东区司法局表示,将结合职责,立足实际,自觉用理论指导工作,将法律法规和政策应用到具体工作中,力促矛盾纠纷妥善化解,更好服务保障发展。(刘长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