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轮调解促案件“峰回路转”
来源:蒋艳菲 2024-05-08 09:44:26 责编:费伟

随着双方当事人汪某和年某在刑事和解协议书上按下手印,一起未成年人涉嫌交通肇事的案件经过四轮调解终于达成和解。

在一起交通事故中,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汪某造成了年某重伤二级的严重后果,交警部门依法认定汪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怀远检察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检察官多次走访调查发现,被害人年某重度颅脑损伤致左侧肢体偏瘫,生活不能自理、瘫痪在床,家庭为其治病,生活陷入困境。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汪某,父母离异,家庭贫困,汪某及其父亲多次表示愿意承担赔偿责任,但无力承担高额的赔偿费。

一边是急需用钱继续治疗,一边是诚心赔偿但无力负担,双方在赔偿数额、履行情况等方面差距较大、矛盾突出。为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促使双方矛盾化解,承办检察官坚持耐心调解,从法理、情理等方面多次进行劝导,多次当面、电话联系双方调解。

近日,怀远检察院再次邀请承办该案执行工作的县法院执行局干警及当地镇宣传部、统战部领导、村书记和双方当事人,共同开展第四轮调解工作,通过参与调解人员的耐心沟通、仔细讲解利害关系,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由汪某一方赔偿被害人各项费用共计10万元。与此同时,为了更好地对被害人开展救治工作,承办检察官及时将此案作为司法救助线索移交怀远检察院第五检察部,现该案已进入司法救助审核程序。(蒋艳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