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妥善处理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让年逾90岁高龄的老人老有所依、安享晚年。
当事人窦某育有7名子女,本该是颐养天年的年纪,但是因为家庭纠纷与子女之间产生矛盾,进而引发赡养问题,子女间互相推辞,不愿将老人接回家中赡养,亦不愿意支付赡养费。2024年1月,窦某将7名子女均诉至繁昌区法院。在法庭调解下,子女们就赡养费及医疗费等达成调解协议,明确了各自应承担的责任部分。然而,令窦某伤心的是,子女们并未按照调解协议按期支付赡养费,烦忧之下,老人刚刚病愈的身体更加羸弱。在与执行承办人的交谈中,老人深感晚年孤苦无依,情绪一再崩溃,止不住流泪。
执行起始,承办人分别通过微信、电话与窦某的7名子女取得联系,要求他们按调解协议给付赡养费。但7名子女却各自大诉苦水,指责老人在家中琐事、财产分配中的偏心之处,对赡养费等支付始终持有争议。因意见屡屡无法取得统一,案件执行久久不能取得有效进展。
为早日兑付老人用以生存的赡养费,帮助老人彻底解决老有所养问题。繁昌区法院执行干警冒雨前往窦某居住地所在的村委会,准备与村委干部一起对窦某子女开展调解工作。在村委干部的协助下,对窦某承担主要赡养义务的3名子女悉数到场。执行干警从孝道伦理到父母恩情再到法律责任进行劝解,经过一上午的耐心释法明理,最终承担主要赡养义务的3名子女同意一次性给付完毕应承担的赡养费,在之后的电话沟通中,承担次要赡养义务的其他4名子女也表示愿意按照协议履行,小儿子表示愿将老人接回家中赡养。至此,烦扰窦奶奶数年之久的难题彻底得以解决。(张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