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上午,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弘前往包保基层法院肥西县人民法院桃花法庭,调研指导“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肥西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丽以及合肥市中院、肥西县法院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调研。
张弘实地参观了桃花法庭诉讼服务中心、e法庭、调解室、文化长廊等场所,详细了解法庭干警工作和生活情况。在随后召开的调研座谈会上,肥西县法院汇报了“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总体情况,对照考评体系提出了具体创建措施。合肥市中院、肥西县法院相关部门围绕法庭基础设施建设、信息化建设、亮点品牌塑造、审判质效提升、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就进一步提升人民法庭建设水平,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前沿哨所”作用,做实“抓前端、治未病”,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提出指导性意见和建议。
就进一步做好“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张弘强调,一要提高工作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理解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学深悟透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大会和全国调解工作会议精神,自觉把学习成果融入创建示范实践。要树牢、践行以“抓前端、治未病”、双赢多赢共赢、案结事了政通人和为主要内容的新时代能动司法理念,做好纠纷调解和案件办理“两篇文章”,做实指导调解法定职能,把诉调对接的“调”向前延伸,不断深化诉源治理,提升审判质效,真正把“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落到实处。二要增强系统观念。坚持把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作为一项系统工作来抓,正确处理好内部、外部协调配合之间的关系,形成创建工作合力。基层法院主要负责同志要把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工作牢牢抓在手中,树立“严在平时,抓在日常”思维,加强内部统筹协调和支持配合,以创建工作为契机,坚持不懈地抓下去,推动人民法庭建设成果取得新成效,不断适应新时代发展步伐和人民群众的司法需要。要紧紧依靠党委领导,积极争取政府有关部门支持,对标全省乃至全国,做实做优各项工作,充分发挥法院在诉源治理中的参与、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促进诉源治理、社会治理、国家治理。三要打造亮点品牌。聚焦专业化建设,厘清工作思路,细化创建举措,深入挖掘人民法庭亮点特色工作,结合辖区发展实际和案件类型特点,找准自身定位,在打造专业法庭和特色工作上持续发力,不断总结提炼工作经验做法,加大宣传力度,着力打造富有特色的“枫桥式人民法庭”品牌,为人民群众解决纠纷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服务保障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王昕 武玉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