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行政应诉工作 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来源:汪瑞 陈志林 2024-05-09 16:48:58 责编:费伟

今年以来,祁门县司法局积极树立能动应诉理念,夯实工作责任,健全联动机制,加大培训力度,推动各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高质量规范行政行为,高标准履行法定程序,高水平推进行政应诉。

完善制度体系,夯实行政应诉工作制度根基。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机关应诉工作的提示函》,明确行政行为实施机构的承办责任以及司法行政部门的协调、指导、监督责任。对县人民政府、政府工作部门、乡镇政府为被告的应诉承办机构予以明确,同时也明确相关单位的配合义务和举证责任。要求各责任主体压紧压实主体责任,以及时、妥善应诉为导向,切实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质效。

加强府院联动,提高行诉案件双向沟通频次。县司法局与县法院建立行政诉讼案件信息共享机制,安排专人定期对接掌握行政诉讼案件情况,做到“一月一联系”“一案一抄送”,并对败诉案件进行分类分析,不断健全行政和司法的良性互动机制,形成良法善治、共治多赢的“叠加效应”,实现对全县行政诉讼案件的实时掌握和管理。

健全应诉流程,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职。为强化应诉流程管理,确保行政机关应诉工作的可操作性,县司法局制作了《行政机关应诉工作流程图》,明晰庭前、庭中、庭后流程路线,对收到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和起诉材料由县政府办及时处理,对庭前答辩状及证据提交、审前和解活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作了具体规定,避免工作“断档”和“空档”现象的发生。

强化文书备案,倒逼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应诉。严格落实《黄山市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规定》要求,建立行政应诉工作文书备案制度,要求各行政机关收到法院传票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传票、起诉状、答辩状、出庭应诉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等材料报送县司法局备案;收到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者调解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复印件等材料报送县司法局备案,全面强化司法行政部门对全县行政应诉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坚持问题导向,加大行政案件类案培训力度。认真分析全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纠错、败诉情况,总结梳理出其中的执法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聚焦纠错和败诉案件较多的行政执法领域开展专题培训,通过案例分析、执法程序和调查取证等方面的讲解,指导各乡镇和部门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水平,从源头预防行政诉讼案件的发生。

下一步,县司法局将聚焦依法行政关键环节,精准发力、靶向施策,着力提升全县行政应诉工作质效,推动行政机关全面依法履职,逐步实现行政执法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法治化。(汪瑞 陈志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