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里纠纷无小事 倾情调解化干戈
来源:陈萍 2024-05-09 17:35:42 责编:齐晓迪

近日,淮南市八公山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房屋漏水问题引发的纠纷。

孙某与赵某、张某是上下楼的邻居,2023年12月,孙某发现楼上赵某、张某家的卫生间下水管道处漏水,致使自己家的天花板及墙面被水浸湿,出现掉皮、脱落、室内返潮的情况。孙某就此事多次向赵某、张某及其家人反映,终因自行协商未果,遂孙某向八公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赵某、张某赔偿其造成的经济损失。

该案案情虽简单,但承办法官接手案件后考虑到邻里纠纷的特殊性,如果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去处理不仅会增加诉讼成本,还可能激化双方的矛盾。法官随即决定实地走访,联系原告勘察其房屋渗水情况和财产损坏情况。“法官你看看,这墙皮都鼓包发霉了、地板都翘起来了、被子受潮都不能用了,这叫我们怎么住……”一进屋,法官还没来得及细看,孙某及家人就迫不及待地和法官抱怨起来。

经过现场查看,法官发现确因赵某、张某家卫生间水管漏水渗水,给孙某房屋造成了一定的损坏。赵某、张某也未就此否认。于是,法官将被告约到原告房屋内,当即开始了现场调解。法官一边向赵某、张某耐心地释法析理,解释了一旦房屋漏水造成损害不能协商解决,对于诉争的漏水修复等问题只能通过鉴定机构确定如何修复及损失,这既增加了双方当事人的经济负担,又会导致诉讼周期延长,不能及时解决房屋漏水问题,还影响邻里之间和睦的关系;为快速解决漏水修复问题,双方直接协商解决是最好的。一边又征求了原告对协商解决的意见。最终,原、被告当场达成了一致的调解协议,由被告赵某、张某共同赔偿孙某各项经济损失3000元,孙某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被告当即就向原告支付了赔偿款。

民生诉求无小事,实质化解无小案。八公山区法院作为基层法院,常常面对的是家长里短的小案,但也正是这些小案,实实在在地影响着老百姓对司法的认知。八公山区法院始终将“走进千家万户、实质化解矛盾、消弭邻里纠纷”等办案理念常记于心,真正把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题落到实处,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陈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