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法院开出2024年首份《罚款决定书》,对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行为严厉打击。面对摆在面前的《拘留决定书》和《罚款决定书》,一直把承诺当儿戏的被执行人不敢再戏言,履行了全部还款义务,2起执行案件顺利执结,取得良好的法律震慑效果。
2023年,管某某诉张某某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经繁昌区法院审理,依法判决张某某支付管某某医疗费、误工费等合计5000元。另李某诉张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区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张某某一次性归还李某5500元的调解协议。上述两起案件生效后,张某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义务,管某某、张某向区法院申请执行。
两起执行案件立案后,承办人多次拨打张某某电话,督促其履行法定还款义务,张某某先以现状困难为由百般推脱,或称“我在筹钱,过几日再给”等一再拖延,再之后更是拒接电话。2023年5月,执行干警上门查找,成功将被执行人张某某拘传到法院,在经过执行干警一番释法明理并严厉告知其拒绝执行的法律后果后,张某某当场支付了2000元,并就剩余款项作出还款承诺。但张某某作出还款承诺后,故伎重演,不仅拒接执行法院和申请执行人电话,还隐匿行踪。面对被执行人逃避执行的行为,执行法官果断对其采取失信惩戒措施,同时积极寻找其下落。
2024年5月6日,执行干警外出办案时,在某小区入口“巧遇”蹲在路边的被执行人张某某,成功将其再次拘传至法院。被带回后,张某某仍以“要回去筹钱,下午就来法院”的方法,试图拖延执行。但鉴于张某某之前屡次失信和逃避执行的行为,承办人依法果断对其作出司法拘留15日及罚款500元的处罚,并于当天下午即将其送至市拘留所。迫于强大的执行威慑力,对张某某拘留的第二日,其父亲赶到法院,代为支付了全部执行款。至此,两起案件均顺利执结完毕。(佘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