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霍山县人民法院下符桥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劳动争议案件,在承办法官耐心细致地调解下,原本分歧较大的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原告赵某于2022年2月到被告某公司上班,从事吊车工作,双方签订了一年期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届满后,被告并未与原告续签劳动合同,但原告仍在被告公司工作。2023年11月,原告在工作时摔伤,因未续签劳动合同,原告申请仲裁,要求被告给付未续签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仲裁部门裁决驳回后,原告诉至霍山县法院。
通过庭审,承办法官查清了案件基本事实,同时了解到原告因受伤目前正在申请工伤认定。为一次性化解矛盾纠纷,承办法官并未简单机械地“就案办案”,而是坚持能动司法的工作理念,积极组织双方开展调解工作。
调解中,法官对案件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解答,并结合案情就有可能遇到的法律风险进行释明。最终,经过3个小时的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就双倍工资的劳动争议与后续的工伤赔偿问题,达成调解协议,被告给付原告10万元补偿款,原告放弃诉讼请求以及后续工伤赔偿,该案纠纷得以圆满解决。(葛声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