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刘某某谎称是某公司内部人员,可低价购买苹果电脑、平板等产品,诈骗被害人钱财8026元。近日,蚌埠市淮上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诈骗罪案件,被告人刘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2022年12月,刘某某与被害人郑某在微信聊天过程中,谎称是某公司内部员工,可以帮助郑某低价购买苹果电脑、平板等电子产品。在骗取郑某信任后,刘某某两次要求郑某转账7500元到其指定银行卡账户。后刘某某又以保价等理由要求郑某两次转账526元到指定银行卡。郑某在多次催促发货、要求退款的过程中发现被骗,遂报警。
后,被告人刘某某退还郑某8030元并取得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刘某某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愿意接受处罚,退赔并取得谅解,对其可以从轻处罚。综上,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群众在面对所谓的“内部优惠”的诱惑时,要提高警惕,保持必要的怀疑态度,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升防骗识别能力,尽量通过官方渠道购买产品,避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淮上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