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颍东区司法局打造人民调解新模式
来源:颍东司法 2024-05-23 19:59:21 责编:聂学剑

近年来,阜阳市颍东区司法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积极作用,坚持矛盾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置,推进人民调解重心下沉、窗口前移,牢固构筑基层矛盾调解防线。

普法宣传明“事理”。在调解的过程中贯穿法治宣传教育,结合个案调解,有针对性地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增强当事人法律意识,通过合理、合法的渠道反映诉求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法治夜市”、“平安夜话”、“法治进乡村”等活动,融法律咨询、政策宣传于纠纷调解中,起到调解一案、教育一片、普法一方的社会效果。

深入细致摸“实情”。调委会通过“三三式”矛盾排查调处工作法,即“三大排查行动”日排查、月排查、重要节点排查矛盾纠纷源头。“三级调处机制”打造三级“4+2+N”标准化调处网络,即分管业务干部、“红管家”为第一调处层;村书记、驻村点长统筹协调的第二调处层;司法所、律师、派出所等职能部门为第三调处层。“三色分级预警”,依据评估情况对矛盾纠纷按照“红、黄、蓝”三色进行分级分类预警管控实情,研判性质。

多方协调凝“聚力”。借助“宣讲员、收集员、调解员”的力量提高群众认识,提升矛盾调处效率。联合辖区派出所、信访办等部门,充分发挥村干部、法律明白人、网格员、乡贤以及老党员等群体的先锋模范作用、对苗头性风险隐患及时制定化解方案,主动介入,对当事人进行疏导劝解,确保矛盾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今年以来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600余件。

依法调解促“和谐”。在扎实做好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根据不同个案实际,灵活调处各类矛盾纠纷,分清类别,找准“区直是非”,依法调处,在合情合法的基础上运用“折中法”“背靠背”等方式达到共识,对疑难纠纷案件左右协调、灵活调处,妥善化解。(颍东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