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明光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4起物业纠纷案,并邀请市人大代表和市住建局、明光街道、明东街道和部分物业公司代表等50余人现场观摩庭审。
一案中,陈某巧因房屋漏水物业公司未及时处理,加上不满停车位少,监控损坏等原因,自2019年7月以来拒绝缴纳物业费用合计3628元,物业公司将其诉至法院要求补齐物业费并按照日千分之三缴纳物业费违约金共计9931.7元。另一起案件中,赵某青因不满物业公司收取电梯费,加之交房时门锁损坏导致家中物品丢失,拒绝缴纳2022年6月至2024年5月物业费1992.4元,物业公司起诉要求赵某青支付物业费、电梯费、违约金合计3026.22元。第三起案件中,物业公司起诉张某帅要求支付2020年7月至2024年7月物业费5408元,张某帅认为其常年不在家,请求减免部分费用。第四起案件中,庭前经法官释法明理,原告解决被告烟囱倒烟问题后,被告主动缴付费用,原告同意庭前撤诉。
庭审现场,法官结合案情,围绕案件争议焦点,组织双方当事人举证、质证,庭审重点突出、有条不紊、程序规范。旁听人员聚精会神地关注庭审的每一个环节,切身体会到审判程序的公正和严谨。据悉一起案件被告当庭履行,一起案件当庭宣判,另一起案件将择日宣判。
庭审结束后,相关人员就物业纠纷矛盾化解问题开展座谈交流会。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光辉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座谈,该院副院长王焕娟主持会议,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利,党组成员、副院长级审判员崔茜以及部门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会上,该院通报了2023年以来物业纠纷诉讼案件,并就《明光市住宅物业管理十大攻坚行动方案》之着力解决物业费收费难题任务提出意见。与会人员就目前物业行业发展难点、物业服务纠纷多发易发的成因、物业管理存在的相关问题、解决物业纠纷的意见建议展开座谈交流。
王焕娟指出,今后明光法院将进一步坚持能动司法,发挥府院联动在物业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中的合力作用,不断提高物业矛盾纠纷的化解成效,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鲍育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