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上午,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走进城郊中学,开展“民法典进校园”法治宣讲活动。
检察官为在校部分七年级、八年级和高一学生讲解了《民法典》关于未成年人民事权益保护相关法律规定,结合生活中常见行为、民事纠纷典型案例,讲解涉及未成年人的监护权、财产权、侵权责任等民法权益,以点带面普及民法知识。
活动中,检察官通过列举案例问答的形式和同学们进行互动。涉及民事行为能力、校园欺凌、肖像权等多方面法律规定。检察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对在校期间被学生言语威胁“怎么办”、被同学侵犯肖像权“怎么维权”、无行为能力人犯罪“怎么处理”等贴近生活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解读,提高了同学们对于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参与度,充分调动了他们参与学习民法典的积极性,增强了同学们自我保护意识和自觉抵制违法行为的能力。
活动结束后,学生们纷纷表示受益匪浅,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要多学习法律知识,遇到问题时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颍东区检察院将不断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校园法治宣传活动,为创建平安、和谐、文明的校园贡献一份力量,用法治力量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田亮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