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和教育,提高教育矫正质量和效果,阜阳市颍泉区司法局周棚司法所严格做好“四个一”,“矫”出“真、实、效”。
进行一次谈心谈话。在矫正对象入矫时,司法所工作人员与其进行“一对一”谈心谈话教育,了解他们的工作、生活、学习、思想等状况,对家庭经济困难、意志消沉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情绪疏解,帮助其缓解心理压力,消除不良心理,树立生活信心,促进回归正常生活。
制订一份个性矫正方案。每位社区矫正对象到所报道后,结合其犯罪类型、矫正期限、文化程度等情况,个性化制定矫正方案,实现“一人一方案”、“个性化社区矫正”,并定期评估,适时调整矫正措施,切实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尽全力促使社区矫正工作成效最大化。
设计一份专项学习内容。司法所定期为每位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个别教育,教育内容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年龄、文化程度、职业、犯罪类型等个别化制定,如对经商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个别教育时添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方面内容,促使学习内容发挥实际效用,真正提高社区矫正对象法治观念。
定期进行一次走访排查。为充分了解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动态和行为表现,发挥矫正小组成员的功能,司法所定期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走访排查,通过与其本人、村两委班子、家庭成员等人沟通,全面掌握每名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状态和生活情况,确保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马志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