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听取当事人意见 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
来源:史慧 2024-06-20 10:39:44 责编:聂学剑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近日,司法部印发《行政复议普通程序听取意见办法》《行政复议普通程序听证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调解工作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指导意见》三个配套行政规范性文件,对细化和规范听取意见和听证程序作出进一步规定,有力提升行政复议工作质效。

阜阳市颍东区司法局自新法实施以来,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00余件,目前已审结的70余件行政复议案件,在收到答复材料后,第一时间与申请人联系,听取其对证据材料的补充意见,引导其表明在行政复议申请背后的真实诉求。通过充分沟通,让每个申请人感受到行政复议机关实质化解争议的办案目标、追求公平正义的价值取向,为后续案件审理及案中调解打下了良好基础。 

下一步,颍东区司法局将紧紧抓住新行政复议法实施的有利契机,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听取当事人意见机制,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发挥行政复议作为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不断增强行政复议公信力。(史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