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持续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助力乡村振兴
来源:周顶 2024-06-20 16:09:50 责编:曹昱 郑亮

近年来,亳州市在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方面深入探索,有效盘活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为乡村发展提供了用地保障,有效助力了乡村振兴。

为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亳州市于2022年3月11日出台了《关于印发〈全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兴办(举办)企业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集体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者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增强农村集体经济活力。截至目前,全市集体经济组织兴办企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审批已完成78宗、面积772.76亩,有效保障了集体经济组织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兴办企业的用地需求。

同时,为盘活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资源,增加集体经济组织收入,该市按照先行先试、逐渐推广的工作思路,在谯城区积极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并于2022年3月印发了《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谯城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实施意见(试行)〉〈谯城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为集体建设用地的盘活利用提供了政策保证。

2023年以来,该市先后研究印发了《谯城区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实施意见及工作方案》《谯城区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实施意见(试行)》《谯城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征收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和《谯城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使用和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持续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截至目前,该市已累计完成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18宗、面积311.5亩,出让价款3766.4万元,土地出让收益参照同类国有建设用地扣除征地补偿成本后,全额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并纳入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账户统一管理,实行专款专用。

据悉,亳州市通过深化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在缓解国有建设用地保障压力的同时,也盘活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有效解决了项目用地问题,拓宽了产业向乡村转移的路径,既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也为周边村民解决了就业机会,增加了收入,为乡村振兴注入了内生动力。

(周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