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颍泉区制发首份行政复议调解书
来源:吕国峰 2024-06-20 17:00:41 责编:聂学剑

6月18日,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政府坚持复议为民理念,针对某企业未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以及未对电梯定期检验被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一案,出具了行政复议调解书,解开企业“心结”,让纠纷“一次性解决”。这是颍泉区多年以来首次出具行政复议调解书,为行政争议的实质性解决提供了范例。

2024年3月,市场监管部门对某企业未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以及未对电梯定期检验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某企业认为行政处罚裁量过重,遂向颍泉区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办案人员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以化解行政争议为目的,采取听证审理和“背靠背”等方式,对双方当事人开展调解工作,释法明理。

经过沟通和释明,在申请人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整改的情况下,被申请人同意调整处罚幅度,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复议机构现场制作行政复议调解书,经各方签字、加盖复议机关印章后,发生法律效力。

出具行政复议调解书,是颍泉区贯彻落实新修订行政复议法和发挥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生动实践。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以来,颍泉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始终践行新时期纠纷化解观,充分运用行政复议调解和解手段做深做实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工作,加大调解工作力度,为法治颍泉创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吕国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