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霍山县人民法院,这么快就帮我追回了工伤补偿款!”申请执行人张某拿到工伤补偿款后,激动地向霍山县人民法院承办法官表示感谢。至此,一起劳务纠纷案件仅历时两天就顺利执结。
申请执行人张某系被执行人某装饰公司员工,2023年,张某因工受伤。2024年4月,经霍山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确认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并由某装饰公司自仲裁裁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申请执行人张某工伤补偿金三万六千余元。然而到期后,该装饰公司并未履行法定义务,张某申请强制执行。
因案件事关劳动者切身利益,霍山法院执行局立案受理后,承办法官立即依法向该装饰公司送达了执行裁定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同时查控、冻结该公司账户。为确保劳动者权益尽快得到兑现,执行法官积极组织双方沟通协调,从法理与情理的角度耐心对被执行人进行教育劝诫,充分阐明法律规定与利害关系。
经过执行法官的耐心调解,该装饰公司于第二天就向张某支付了三万六千余元补偿金。最终该案仅用两天便得以执结,得到了申请执行人的连连好评。(李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