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费用索要难 法院调解护“薪”安
来源:何珊珊 2024-06-28 17:15:06 责编:齐晓迪

“法官,我们都70多岁了,啥也不懂,只知道干了活老板没给钱……”近日,淮南市八公山区人民法院孔集法庭成功调解了3名年逾七旬老人起诉同一被告索要劳务费纠纷案件。

据悉,2021年,3名七旬老人给承包工程的老板做杂活,当时双方约定每人每天150元工钱,结果工程结束后,老板钱没给齐,人也联系不上,,3名老人无奈,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法律的帮助。

承办法官在阅卷时,发现原告提交的证据仅有身份信息和同时干活的其他工友手写的工时记录单,如果被告不到庭参加诉讼或对该证据不认可,原告在无其他证据予以佐证的情况下,可能会因为证据不足而败诉。承办法官在庭前多次拨打被告电话均无人接听,开庭当天,被告亦未到庭,案件一度陷入僵局。考虑到3名老人年事已高、行动不便,为保障其诉讼权利,承办法官从手写工时单的工友摸索线索,找到了当时派驻到工地的会计,经过法官多次对该会计释法明理,并耐心讲解拖欠农民工资可能引发的不良后果,会计向被告转达了法官的意见。

时隔两天,承办法官终于等来了被告的电话,电话里,被告承认拖欠款项的事实,并表示因为工程亏本,现无力支付,希望和原告协商三个月还清。承办法官秉持“小案件大民生”理念,立即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

民生无小事,每一个司法案件都承载着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八公山区法院始终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如我在诉”的理念,切实让人民群众体会到司法的温度。(何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