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磨子潭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处一起离婚纠纷。
当事人金某和钱某系半路夫妻,两人于2015年领证结婚,结婚后金某便搬到钱某家与钱某共同生活。近几年两人因家庭经济问题和生活琐事等原因经常争吵,双方均坚决要求离婚,但因金某今年已经66岁,离婚后即将面临无处可住的现实情况,遂迟迟不愿配合办理离婚手续,申请调解。
调解员在认真听取双方意见后,了解到双方矛盾存在已久,离婚意愿强烈,已无和好可能,便向双方解释民法典关于离婚的法律规定,并提出了设立“居住权”的调解建议。在调解员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经过充分考虑,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约定由钱某给予金某适当的经济补偿并择日履行离婚手续。至此,一起“离婚难”纠纷顺利化解。(王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