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防汛抗灾工作的部署要求,6月30日至7月2日,太湖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浩深入寺前镇督导检查防汛工作。
陈浩先后前往寺前镇洪畈、罗溪、安仓、义安、马龙等村,现场查看了安仓村水库、罗溪村地质灾害治理点、马龙村异地搬迁安置点及群众受损房屋。并与镇、村负责人就加强完善防汛应急预案、值班巡查、通信预警、防汛物资、应急队伍等工作进行调度部署。
陈浩强调,要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切实抓好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等工作,确保安全度汛;要坚持“人民至上”,在防汛工作中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时刻关注人民群众所需所求,主动帮助群众解决困难;要坚持早发现、早处理的原则,加大巡查预警力度,及时掌握降雨汛情信息,确保防汛工作信息畅通。(胡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