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自己的私欲,阜南县一男子竟然采取私刻合同公章,利用自己在单位的特殊身份,以真实工程项目为托实施诈骗,涉案金额一百余万元。近日,阜南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成功侦破了这起经济合同诈骗案,将犯罪嫌疑人余某抓获归案。
2021年10月25日,阜南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群众郑某报警称,自己被余某诈骗损失20多万元。民警展开侦查查明,2019年11月份,余某以个人挂靠某建筑工程公司并使用该公司的资质向阜南某公司招标的地产建设项目投标,项目中标后,余某在未经挂靠建筑公司及法人的允许下,私自刻制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中标的地产项目两枚印章,同时,余某还伪造两张巨额资金的银行转款凭证。随后,余某以自己手中有承接的重大工程项目为诱饵,取得了聂某、路某和景某等人的信任,先后收取几个人的工程保证金共计100多万元。
之后,路某等人静待建筑工程施工通知,但迟迟没有音讯,多次催问余某,得到的答复是“再等等”之类推辞。转眼间,一年过去了,依然没有音讯。这时,路某等人才察觉被骗了,而余某的电话也打不通,人也已经失踪。
2022年11月12日,余某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六安警方抓捕,部分资金已返还给受害人,部分用于偿还债务,余下部分被余某及其亲属挥霍。目前,余某羁押于阜南县看守所。
经侦民警提醒广大群众在签订合同前,要通过各种有效途径,摸清对方的主体资格、隶属关系、履约能力等,核准对方提供的有关文件、材料等情况,然后再确定是否签订合同,防止因假合同、假身份、假标的等一系列问题引发的诈骗案件,给自己的财产带来损失。(璐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