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心调解、督促履行获当事人真心感谢
来源:李林 2024-07-15 15:50:53 责编:齐晓迪

7月9日,原告左某某来到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在认可被告履行完毕的说明上写下了一段话,感谢法院的公正审理和法官的耐心调解,让其多年的心事得以顺利了结。

2022年,原告在被告李某某的游说下,担任了安徽某开发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及董事。在担任一段时间后,原告意识到自己不懂公司经营,贸然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可能会存在一定的风险,便找到公司股东李某某和许某某要求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涤除其法定代表人和董事一职,但一直未能得到解决。后原告以法定代表人及董事的身份,向公司及公司股东邮寄了《告知函》及《通知》等相关材料,要求辞去法定代表人及董事身份,但公司及股东收到上述材料后,仍未及时予以协商处理。原告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涤除其在安徽某开发公司担任的法定代表人和董事的职务。

案件受理后,起诉状、传票等相关法律文书却未能送达给其中一名被告李某某。承办法官通过关联案件查询及多方了解后得知该被告因涉及其他案件正在被立案执行,承办法官立即通过该起执行案件顺利联系上该李某某,并通知双方当事人次日来院领取文书及调解。次日,原、被告双方如约来到法院,一开始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承办法官在听取双方意见后,综合该起民事案件的情况以及后续如进入执行会产生的后果进行分析,被告在听取承办法官分析后,主动与原告进行商谈,终于促成案件成功调解。

案件调解后,承办法官本着“司法为民、案结事了”的工作态度,主动督促被告要按期履行,在承办法官的督促和协调下,被告主动配合原告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群众利益无小事,点滴之间见真情。得到当事人的认可,就是对法院工作最大的肯定。不到一百字的感谢中,饱含着来自人民群众的回馈与温暖。田家庵区人民法院将始终坚持“司法为民”,保持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以“案结事了、如我在诉”的工作理念办好每一件案件。(李林)